苏州,古称,简称为,又称、等,是和,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,城市群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
[1] 、中心城市、的重要组成部分,有“”的美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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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位于东南部,中部,东临,南接,西抱,北依。苏州属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,四季分明,雨量充沛,种植、、,出产、、,特产有、、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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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是中国首批24座之一,有近2500年历史,是的发祥地,为清代“”之一
[4] 。苏州人多属,使用。
[3] 是中国私家园林的代表,被列为。苏州段入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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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2017年底,苏州下辖5个市辖区、代管4个县级市
[6] ,全市面积8488.42平方公里。地处东经119°55′~121°20′,北纬30°47′~32°02′之间。全市地势低平,占总面积的54.8%,海拔4米左右,占总面积的2.7%。
[3] 达5442.82亿元,达50350元,达4469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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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2月,苏州入选2018中国大陆最佳地级城市第1名, 创新力最强的30个城市第3名,2018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第3名。 [10]
苏州发现了许多远古文化遗址,尤其是晚期的最为丰富,着名的有、、、、罗墩遗址等,其中在1992年被列为全国十大考古遗址重大发现之一。
商末,中国西北地区姬姓周氏族首领之子、,避位让贤,从岐山下的周原,千里南奔,来到长江下游南岸的,与当地居民结合,建立“之国”。公元前11世纪中叶,周灭,实行。周武王寻得已在吴地为君主的泰伯、仲雍五世孙,封其为诸候。“”遂成为,正式纳入西周版图。元年(公元前585年),继位称王,始有确切纪年。从寿梦起,吴国国势日盛,并开始与中原各国交往,跻身大国争霸的行列。周灵王12年(公元前560年),吴国君位传至二十世孙,国都南迁至今址。6年(公元前514年),继位,命大臣伍子胥在诸樊所筑城邑的基础上扩建大城,周长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(约合今制23.9公里),名阖闾城。周元王3年(公元前473年),灭吴,吴地悉归越国所有。显王35年(公元前334年),楚囯灭越囯,吴囯、越囯之地尽属楚囯。楚考烈王元年(公元前262年),楚相春申君被封于江东,吴地遂成为封地。
末年,秦国在其辖境行。秦王24年(公元前223年),秦将俘楚王,以长江以北楚国之地建。次年,王翦逐次攻取楚国在长江以南之地,遂将楚郡分为、、。26年(公元前221年),秦统一中国,正式在全国推行郡县制,分天下为,吴地属,郡治在吴国故都(即今址),并以郡治所在地设,为所辖二十六县之首邑,吴县之得名自此始。秦二世元年(公元前209年),项梁、在吴县起兵反秦。秦亡后,中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,领梁、楚等九郡,会稽郡亦属楚。
汉高祖5年(公元前202年),攻灭项羽,汉将乘胜过江,攻破吴县,略定会稽。同年,刘邦封为楚王,会稽等郡属楚王封地。次年刘邦降韩信为淮阴候,分其封地东部会稽等叁郡五十二城改建,以其从兄为荆王,领会稽郡,都吴。11年(公元前196年)反汉,杀刘贾,占领荆国封地。次年刘邦平定英布之叛,废荆国仍复为会稽郡。同年封为吴王,会稽郡遂属吴国封地。文帝前元9年(公元前171年),并入会稽郡,郡治一度由吴县移至鄣郡(今浙江与长兴县之间),7年后复治吴县。景帝3年(公元前154年),谋叛伏诛,废吴国,复为会稽郡,领县二十四,吴县仍为首邑。
明代 张宏《西山爽气图》局部
元封5年(公元前106年),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,分全国为十叁州部,每州设刺史一人。会稽郡属刺史。此时州尚不属正式行政区域。公元9年,篡汉建,改吴县为泰德县。王莽新朝覆灭后,东汉于建武元年(公元25年)复改泰德县为吴县。时因会稽郡幅员辽阔,不便管理,遂于永建四年(公元129年)析郡地东北部另置,西南部仍为会稽郡。新置吴郡领县十叁,吴县为,郡治在吴县,而会稽郡治则徙往(今浙江)。
东汉末年军阀混战,兴平2年(公元195年),部将攻占吴郡,入城领太守事,自此吴地一直属叁国政权。领县十五,吴县为首邑。宝鼎元年(公元266年),从吴郡中划出、等五县与的数县另置(今浙江)。
西晋时,吴郡、郡、吴兴郡号称“叁吴”。
[14] 太康元年(公元280年),晋灭吴统一全国,分天下为十九州,吴郡属扬州刺史。四年(公元283年)分吴县之虞乡置(今一带)。东晋咸和元年(公元326年),封其弟为吴王,改吴郡
明代姑苏山风景画
为吴国,置行太守事。其后司马岳虽徙封王,但吴国之名却一直延续到东晋末。
南朝刘宋武帝永初2年(公元421年),废吴国之名复称吴郡。南朝曾在南方广置侨州侨郡,宋孝武帝大明7年(公元463年),以吴郡属侨置。次年仍隶扬州。萧梁天监6年(公元507年),析吴郡地置。大同年间(公元535——545年)置,隶信义郡,大同6年(公元540年)改海虞县为常熟县,从此昆山、常熟二县得名。太清3年(公元549年),作乱攻陷郡城,改吴郡为。次年又恢复原置。陈武帝永定2年(公元558年)割吴郡所属、、置;后又割、、置钱塘郡;割、、等县属。吴郡辖地骤减,仅领吴、昆山、常熟、嘉兴四县。祯明元年(公元587年),析扬州地增置,以原属扬州的吴郡、钱塘郡等改隶吴州,于是吴州、吴郡、吴县叁级治所同驻一城。
隋朝建立后,变州、郡、县叁级制为州、县两级。开皇9年(公元589年)灭陈后废吴郡建置,以城西有之故,易吴州为苏州,这是苏州得名之始。下辖吴、、、、()。11年(公元591年),因反叛骚乱频繁,危及苏城安全,故于苏城西南横山(七子山)与黄山之间另筑城廓,州、县治悉移新廓,至今该处地名仍称新郭。大业元年(公元605年),复苏州为吴州,3年(公元607年)又改州县制为郡县制,吴州复称吴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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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园区金鸡湖畔
唐武德4年(公元621年)复吴郡为苏州。7年(公元624年)将隋代迁出的州、县治迁回原址。贞观元年(公元627年)分全国为十道,苏州属。开元21年(公元733年)分江南道为江南东、西二道,苏州属。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改苏州为吴郡,乾元元年(公元758年)复称苏州,并改隶浙西道,节度使署也驻苏城。大历13年(公元778年)苏州被升为江南地区唯一的。光化元年(公元898年),苏州成为的领地,改称中吴府。后梁开平3年(公元909年),吴越王分吴县南部地另置,吴江建县自此始。后唐同光2年(公元924年),钱镠又奏请升中吴府为中吴军,设节度使,领常、润等州,直至宋初未有变易。同年,钱镠在设置,嘉兴从此自苏州分离出去,领嘉兴、、3县。
宋太祖开宝8年(公元975年),吴越王改中吴军为平江军,隶。太平兴国3年(公元978年)吴越纳土归宋,恢复苏州建置,转属两浙路转运使。政和3年(公元1113年)敕升苏州为,属江南道浙西路,于是苏州又有之称。宣和5年(公元1123年)置浙西提举司,建炎4年(公元1130年)置浙西提点刑狱司,治所均在平江城。
元代始行行省制。至元12年(公元1275年)设江淮行省,置浙西路军民宣抚司,次年即改宣抚司为平江路,属江淮行省。18年(公元1281年)升平江路为达鲁花赤(蒙语长官之意)总管府。至元28年(1291年)划江而治,江南设,苏州属之。元贞元年(1295年)升昆山、常熟、吴江、嘉定四县为州。元末至正16年(公元1356年)入据平江,建大周政权,一度改称隆平府,次年张士诚接受元朝封册,复改为平江路。
明太祖吴元年(公元1367年),改平江路为,隶江南行中二书省。永乐19年(公元1421年)迁都北京,南京成为陪都,以江南为省,苏州府属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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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以后改南直隶为,置左、右两布政使。苏州仍称府,属县不变,隶右布政使。顺治18年(公元1661年)将右布政使自江宁移驻苏州。雍正2年(公元1724年)升太仓州为直隶州。3年(公元1725年)分江南省为安徽、江苏两省,于是江苏巡抚、江苏布政使、苏州府治和长、元、吴叁县县治同驻苏州一城。咸丰10年(公元1860年)进驻苏州,以苏州为省会,建,实行省、郡、县叁级制。同治2年(公元1863年)清军攻陷苏州,恢复建置如旧。光绪32年(1906年)以太湖西山置,隶苏州府。
清宣统3年(1911年)10月10日(公历,以下同),爆发。11月5日,苏州宣布独立,原江苏巡抚自称苏军都督,设都督府于苏州。12月3日,改苏军都督为江苏都督,实行军民合治,称中华民国军政府江苏都督府,府所设苏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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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阊门
民国元年(1912年)1月,废苏州府,复将长洲、元和二县及太湖、靖湖二厅并入吴县,同时将并入吴江县,并入常熟县,新阳县并入昆山县。从此,地名称苏州,建置称吴县。民国3年(1914年),实行省、道,县官制,分一省为数道,于苏、常之地设苏常道,治所苏州,吴县属之。民国16年(1927年)4月,国民政府建都南京,江苏省会迁至镇江,废道,实行省、县二级制。同年6月,成立苏州市政筹备处。次年11月,县、市分治,在苏州市政筹备处基础上,正式建立苏州市。民国19年(1930年)5月,江苏省政府以紧缩开支为由,又撤销苏州的市级建置,复并入吴县。民国22年(1933年),江苏省分区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作为省的派出机构,吴县属于第叁区,区署设苏州。同年十二月,第叁区改称无锡区,区署驻。民国25年(1936年),无锡区改称第二区,仍隶。民国26年(1937年),日本发动侵华战争,11月19日,苏州沦陷。次年5月,日伪江苏省政府在苏州成立,管辖苏南地区十六个沦陷县城,吴县属之。民国29年(1940年),中国共产党在苏南东路地区建立抗日民主政权,将东路地区先后划分为叁个级六个行政区,苏州均隶属于苏南第一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。9月,苏州县人民抗日自卫会在常熟东塘市成立。次年2月,苏州县政府成立,苏州县人民自卫会撤销。由于日伪残酷清乡,民主政权相继撤销。至民国34年(1945年)7月,在苏两北行政办事处的基础上,吴县抗日民主政权恢复成立。民国34年(1945年)8月,抗日战争胜利,伪江苏省消亡,国民政府还都南京。苏州仍称吴县,隶属江苏省江南行署。后江南行署撤销,又隶属第二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,直至解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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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4月27日,苏州解放后,下设13个镇人民政府,同年9月改设东、南、西、北、中5个区公所;1950年5月各区公所撤销,由公安部门接管。1951年11月初经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,市政府决定按原区公所辖区建立东、南、西、北、中5个区。
1953年1月1日,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:(1)苏州市为省辖市。(2)设立。苏州专区辖常熟市和常熟、吴县、吴江、太仓、昆山、无锡、宜兴、江阴、太湖办事处(相当于县)1市8县1处,专署驻苏州市。(3)设立。松江专区辖南汇、奉贤、金山、青浦、嘉定、川沙、松江、宝山、嵊泗、上海10县,专署驻松江。同年,太湖办事处改为震泽县,苏州专区辖1市9县。同年6月26日,嵊泗县划归浙江省领导。1954年,常熟市改为省直辖市,并仍接受苏州专署督导。1956年,将宜兴县划归镇江专区,原辖镇江专区的武进县划入苏州专区,辖9县。
1958年8月25日,原由省直辖的苏州市划归苏州专区领导;撤销常熟市,并入常熟县。无锡县划归无锡市领导,武进县划归常州专区。4月8日,撤销松江专区,所属的松江、川沙、南汇、奉贤、金山、青浦6县划入苏州专区。4月12日,原江苏省松江专区管辖的嘉定、宝山、上海3县划归上海市管辖。11月21日,川沙、青浦、南汇、松江、奉贤、金山6县,划归上海市管辖。苏州专区辖1市7县。
1960年,撤销震泽县,并入吴县。1961年,设立(驻杨舍镇)。1962年,苏州市改为省辖市;原由无锡市领导的无锡县划入苏州专区,辖8县。1983年实行市管县体制,苏州地区的常熟、太仓、昆山、吴县、吴江、沙洲县划归苏州市领导;常熟县撤销,改设常熟市;苏州市共辖1市5县4区(平江、金阊、沧浪和郊区)。1986年9月起,经国务院批准,先后撤销沙洲、昆山、吴江、太仓(1993年)4县,改设张家港、昆山、吴江、太仓4市。苏州市共辖5市1县4区。1993年,苏州被国务院批准为“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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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3年3月1日,江苏省实行市管县新体制。撤销苏州地区,将原属苏州地区的江阴、无锡二县划归无锡市,吴县、吴江、昆山、太仓、沙洲、常熟划归苏州市。苏州市领五县一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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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3年,撤销常熟县,改设常熟市。
[14] 1986年,撤销沙洲县,设立张家港市。
[16] 1989年,撤销昆山县,改设昆山市。
[17] 1992年,撤销吴江县,设立吴江市。1993年,撤销太仓县,设立太仓市。
[18] 1995年,撤销吴县,设立吴县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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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,苏州市郊区更名为虎丘区;同年,撤销市,分设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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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,撤销苏州市、、,合并设立苏州市;撤销市,设立苏州市。